用人單位名稱 | 鄭州比克電池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鄭州比克電池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 ||||
用人單位地點 | 中牟縣鄭庵鎮劉巧村汽車產業集聚區 | ||||
項目簡介 | 鄭州比克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位于鄭州市中牟縣鄭庵鎮劉巧村汽車產業集聚區,中興路與比克大道交叉口向西300 米路北。用人單位始建于2013年,隸屬于比克集團公司,總部設在廣東深圳大鵬新區。用人單位是一家集鋰電池研發、生產為一體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占地面積約303畝,主要產品為鋰離子電池及電池組、高分子聚合物電池、燃料電池等。 | ||||
項目負責人 | 施一修 | 項目組成員 | 施一修、王永杰、曹世潔 | ||
現場調查人員 | 施一修、王永杰 | 調查時間 | 2020.5.4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邢四軍 |
現場檢測/采樣人員 | 施一修、張慧、武超偉、袁東生 | 采樣/檢測時間 | 2020.5.7-8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邢四軍 |
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和工作環境中產生或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噪聲、粉塵、氟化物、硫化氫、鎳、鈷、錳。 檢測結果:用人單位作業工人接觸粉塵濃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各工種接觸毒物濃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各工種接觸噪聲強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主要結論: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和工作環境中產生或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噪聲、粉塵、氟化物、硫化氫、鎳、鈷、錳等。通過對用人單位工作場所進行的職業衛生學調查、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分析: 用人單位作業工人接觸粉塵濃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各工種接觸毒物濃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各工種接觸噪聲強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主要建議: 1) 完善工作場所告知,在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作業崗位、設備、設施,應當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的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圖形、警示線、警示語句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2) 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7號)的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3) 3)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4) 4)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規定,堅持對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 5) 5)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因素的,應當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向所在地監督管理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并接受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